Q : 我的房貸當初因為想要優惠利率,所以去年10月就已申請等房子蓋好就無縫接軌將錢貸下來,但是因為房子(預售)使照拖了半年多現在才下來,當初承辦房貸的人現在打來跟我說,已申請快超過半年,如果再沒有提供資料可能就得重新申請,然後重新試算今年的利率,但現在建商那邊也快不了,準備第一次登記公告,試問我現在該怎麼辦?只能重新過件嗎?
A:只能重新啟案了。
Q : 那他那個半年是,半年撥款完成嗎?還是半年內繳銀行需要的謄本資料就行?
A:核准半年有效,已是極大寬容,通常都是一周內對保,聯徵有效是一個月,核准日起兩個月內要撥款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