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 : 買中古屋屋主要負責的漏水是多久?仲介給我的說法有的半年有的5年
A:基本上仲介公司的合約裡面都會明定,漏水保固為交屋後半年內。其實交屋越久後會越難舉證,因為你必須證明是交屋前就發生過的問題,而且不是公共管線的部份。如果你交屋後曾經裝潢過,就可能會更難證明漏水是前屋主持有時就已經發生的了。
補充:物之瑕疵擔保是5年,但須於發生後半年內提出價金折減請求。仲介公司的半年為特約條款縮為半年,法律上是允許的,但必須明示約定。
Q : 所以如果在仲介那邊簽,保障就是交屋後半年嗎?
A:是。但實務上要看所謂的「明示」,沒明白寫出來,也不見得法官會認同是特約條款。
以前的投資客玩法是直接寫清楚。甚至是手寫:全額保障買方交屋後半年/一年的漏水保固。然後雙方簽字
看起來賣方很阿莎力,實際上是特約豁免條款,把物之瑕疵擔保年限從5年縮減為1年
Q : 那實務上有辦法在合約明定要求屋主擔保5年嗎?
A:不要簽字特約條款就好
Q : 沒有特別講,我的權益就是5年嗎?
A:對,賣方要真寫出來你就把賣方寫得數字槓掉改5年,看賣方尷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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